新生命的目标,就是神的儿女在他们的行为上表现和谐与一致。什么和谐?神的公义之歌。什么一致?神的公义与我们的顺服之间的一致。唯独在神律法的优美中行事为人,才显出我们是神的儿女。
在上帝的律法中包括新生命的活力,借此我们可以完全恢复上帝在我们里面的形象;但因为在本性上我们是迟钝的,所以我们需要借着一项指导原则来刺激我们、 帮助我们。从心里真正悔改的人不一定不走错路,有时会感到迷惑,因此要考查圣经,找出一个基本原则来改变我们的生活。圣经中有许多劝勉,讨论基督徒生活,若要讨论基督徒生活的各部分,可能写成一部专书。 古教父论到有关道德的问题,曾著作浩瀚,但并非喋喋不休;既便学术性的论文亦不能穷尽一项道德的底蕴。 然而,真正的敬虔不一定在乎诵读教父等人的优美著作,所需要的只是为了解圣经的基本原则即可。 加尔文在此插入:“我不适宜写长篇大论的文章,因为我爱简洁。或许我将来也要试一试;否则的话,我还是让贤,叫别人去作。”
无人能下结论说,一项论基督徒行为的简述,会使别人的长篇大论变为多余,或说那种学术研究无价值。可是,哲学家惯于说到一般性的原则,但圣经有它自己的体系。哲学家是有野心的人,因此他们志在立论精辟,解释详明,表现他们的聪慧,得心应手;而圣经却有优美的言简意赅,其确实性非哲学家所能及。哲学家往往矫揉造作,但圣经却有不同的方法(直接与坦告),是不可忽视的(明显加尔文在此系指林前一、二、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