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上月底有22位支持同性恋社运的本港及海外教牧「同性恋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罪」的宣称,本港有正统基督教团体严正声明:《圣经》清楚指出:「同性」性行为并不合乎神的心意。
声明如下:
严正声明圣经对同性恋的立场
圣经清楚指出:「同性」性行为并不合乎神的心意:
(一)在创世记中可看到一个指导性原则(创一:26-28),就是一夫一妻制属于创世秩序一部份,在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不符合神的心意,当然同性性行为也不是例外。在新约,这个规范亦由主耶稣肯定。
(二)圣经多处指出同性性行为违反神的律法(利十八:22;林前六:9;提前一:10),而且是「逆性」的行为(罗一:26-27)。
有误以为圣经所反对的不是同性恋本身(如两情相悦的同性爱),而是一些不合理的同性性行为(如挛童和滥交);好像是将同性恋定罪的经文都有时代限制,不能应用于今时;就如一些好像贬低女性或支持奴隶制度的经文;但按圣经真理:将同性恋问题比喻为女性、奴隶等问题并不正确,因为圣经无论在创造和救赎上都肯定男女的平等,也在不同地方从根本颠覆奴隶制度的精神(如旧约律法和阿尼西母的例子),加拉太书三章28节更清楚宣告在基督里再没有男女、自主为奴之别。然而关于同性性行为,由旧约到新约只有一律的谴责!
吾等谨严正声明坚守圣经之立场,并呼吁基督徒对罪绝不妥协,对陷入罪恶及倾向犯罪者则常备恩慈与协助,教会更向会众推行属灵教导,以达成基督的大使命!
声明由维护家庭价值的机构包括明光社、维护家庭基金、香港性文化学会及香港教会更新运动联合发出。
资料来源于《基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