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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难题汇编---士师记

来源:基督真光 发布时间:2010-06-15 点击数:4916



西西拉是怎样死去的?

详情如何?对于这一点,士师记五24-27似乎与四21不吻合。雅亿在这次事件中杀了人,为何仍值得赞颂?


  根据士师记四21的记载,希百的妻子雅亿走到她那熟睡中的客人跟前,一手持着锤子,将又长又尖的钉一下子就钉进他的太阳穴,直穿过脑壳。我们可以假设雅亿事先令西西拉睡得很舒服,还盖着被子保暖。士师记五24-27更可支持上述假设,雅亿首先让西西拉喝一杯新鲜的酸乳,之后他便睡觉了,而且迅速沉睡。于是,雅亿便用一根钉钉进他的脑壳,立刻将他杀死,情况一如四章二十一节所描述。第二十七节有更图画化的描述,当西西拉接受了这一击后,身体痉孪,倒在帐幕里的地上,就在雅亿的脚旁。无论从那个层面看来,士师记四21及五24-27均没有冲突存在,真不明白为何会有人题出这条问题。

  更加令人伤脑筋的问题,却是从道德观点来评价雅亿的行动。她和平地接待西西拉进入自己的家中,后来却将他杀死,雅亿肯定没有负上保护客人的神圣职责,在这方面看来,她是有罪的。严格来说,她更犯了一级谋杀罪。士师记内没有一处经文提及神自己赞成雅亿这次行动,虽然如此,神的先知底波拉(四4)却认为雅亿这样做是值得嘉许的。底波拉与巴拉携手抵抗西西拉的军队,拯救以色列人脱离耶宾的压迫。在士师记第五章,底波拉及巴拉以激动人心的说话来赞许雅亿,他们对雅亿胆敢迅速地杀死那好战的西西拉表示钦佩。

  要评价雅亿的行动,必须考虑几项因素。首先,若雅亿真的把西西拉当作客人地接待入家中,那么,当西西拉的军队完全溃败而以色列得以重新建立时,雅亿必会被控告以包庇逃犯的罪名。而且,雅亿当时显然是独自在家,面对着孔武有力并配着武器的西西拉,她当然无可能拒绝西西拉进入,或着令他往别处躲藏。假如雅亿企图阻止,西西拉必会强行闯进;他更可能首先杀掉雅亿,以防止自己的行踪泄漏。最后要考虑的因素是,西西拉代表着暴君的形像,压迫神的子民。假如他这次逃脱了而得保性命,日后必会卷土重来,杀害迦南地北部的以色列支派,涂炭生灵。那么,雅亿岂不是有份参与西西拉的恶行吗!雅亿不愿卷入罪恶的旋涡中。另一方面,当底波拉及巴拉的军队追踪而至,发现西西拉躲在雅亿家中,他们必会把希百和雅亿当作卖国贼,将他们置诸死地,雅亿绝不愿意受到这样的羞辱。雅亿忠于耶和华及同胞,她肯定不会容许自己与敌人站在同一阵线。因此,雅亿别无选择,只好采取唯一的策略。雅亿面对两条道德原则,必会破坏其中一条,她只有选择罪孽较轻的一个行动了。




耶弗他愚蠢地许了一个愿,为何神容许他依照自己的誓言而行呢?


  圣经读者对耶弗他誓言的性质理解错误了。根据士师记十一30-31的记载,耶弗他要对抗强而有力的亚扪人侵略者,就在他与亚扪军兵作决定性一战的前一个晚上,耶弗他向神许了一个庄严的承诺——假如神使他战胜亚扪人,那么,谁人首先从家门走出来迎接,耶弗他必将这人献与耶和华神:「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耶弗他所指的,显然是人类,是由他家中走出来的,或是他家庭成员之一,这个人必定非常关心耶弗他,所以会率先走出来恭贺。希伯来经文排除了将动物献为燔祭的可能性,因为翻译作「无论是谁(中文和合本作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的希伯来文,从未应用于动物方面的指称(参Keil and Delitzsch,Josuha Judges Puth.P,385)。

  假如将一只动物献在坛上作为燔祭,那当然没有问题(希伯来文燔祭'olah通常有这个含意)。但在今次的特殊情况下,却是照耶弗他所许的愿,将一个人献为燔祭,因为耶弗他所指的,是第一个从家里走出来祝贺他的人。问题就出在这里,因为神的律法一再严禁献人为祭(参利十八21,二十2-5;申十二31,十八10)。

  在神面前或在他的坛上献人为祭,无论耶弗他或任何以色列人,也无法想像到如此可憎的事情会讨神喜悦。「你们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面前这样行,因为他们(迦南人)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参申十二31、32)「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凡行这事的……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参申十八10-12)神已清楚地颁下了上述禁令,这是众人皆知的。从这个角度看来,耶弗他献人为祭,是完全拒绝神的权能,亦破坏了使以色列人成为神的圣洁子民的那个盟约。

  同样令人难以接受的,就是神既然预先知道耶弗他会违反他的律法和违背他的盟约,为什么神仍然让耶弗他战胜仇敌呢。要理解这件事,便牵涉到难以解决的神学问题,因为这事件危害了神的整全性(interity of God)。

  那么,假如耶弗他的确将自己的女儿献在坛上,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正如德里兹(Delitzsch)所指出的,耶弗他女儿履行父亲誓言的整段记载,都暗示了她是献身于敬拜耶和华神的工作,在全国性的圣所内,终其一生。根据士师记十一37-38,她被允许有两个月哀哭的时间,并非因为她即将死亡,却是哀悼她要永远保持处女的身份(betulim),以及她父亲的谱系无人继承,因为她是独女。当一个女子离开族人而参与会幕崇拜的工作(参看出三十八8;撒上二22。这两段经文都记载奉献给神的处女在会幕工作),她就永远不能成为母亲;因为经文强调她「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士十一39)。假如耶弗他的女儿确实被杀死,上面那句经文便是毫无意义的注脚了。

  耶弗他实践诺言,将女儿献为活祭;他表现出尊贵的风范。新约亦有要求每个真正的基督徒都将自己献为活祭(参罗十二1)。假如耶弗他的确将自己的女儿宰杀了,做出如此可憎的事情,也不会在希伯来书十一章内被列为信心的伟人之一了(读者欲知道有关这条问题的详尽而巧妙的分折,可参看Keil and Delitzsch,Ioshua,Judges,Ruth.PP.384-95)。




为何神使参孙与一位信奉异教的女子堕入爱河
从而藉着这事情来挑起以色列与她邻邦的争端呢(士十四4)?


  参孙似乎安于与非利士地主保持友善的关系;当时,非利士人以地主的身份,控制着以色列的但支派。非利士人来自克里特岛(即圣经的迦斐托),是好战而富侵略性的民旅;他们辖制着以色列人,历时多年。神定意使非利士人奴役以色列人,在撒母耳和扫罗的时代都维持这个局面,直至主前一千年左右,大卫王最后战胜非利士人为止。在士师时代,参孙可以击溃非利士人的势力。然而,他太关心自己个人的喜好,过分渴求一己的快乐了;参孙不肯负起击退非利士人的责任。参孙的惊人勇力,实难与他向神呼召的回应相称。在婴孩时期已被奉献与神作细拿耳人,参孙却发展出任性、自我中心的态度。因此,要刺激他起来反抗那些压迫他同胞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从他的个人兴趣着手,使他基于个人利益而与压迫者起纷争。敬虔的双亲劝诫参孙,无论非利士人的女子如何吸引,也不要和他们发生任何关系;但参孙不理会父母的忠告,一意孤行。

  当时的情况正是如此,十四4告诉我们:「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一位新英雄应该在这时候出现了,他要拯救以色列人脱离信奉异教者的压迫,正如俄陀聂、以笋和基甸曾施行拯救一样。然而,参孙太专注于自己喜悦的事情了,以致他不能察觉神的呼召。因此,必须有一次强烈的打击,才可引发参孙起来反抗非利士人的动机。为着非利士人用恶毒手段对待他,参孙便愤而报仇,神甚至藉参孙的欲念来成就他那仁慈的目的——减轻压迫者加诸以色列的重担。参加婚筵的宾客恐吓参孙年青的妻子,迫她说出谜底。结果,参孙愤然攻击亚实基伦附近的年青人(他们可能是民兵组织的成员),抢夺他们的衣裳来缴付他曾承诺的奖品(参十四19)。

  这件事情的余波未了,参孙厌恶自己的新娘子,便将她抛弃了。后来,参孙发觉妻子已被送给另一个男人,便无名火起三千丈,把这城的全部禾稼都烧掉!事后,非利士人当然会组织起一队卫队,拘捕参孙,为他所干的恶事而惩罚他(参士十五6、8)。但这个策略令非利士人自食其苦果,惨败于以坦(十五8)及拉末利希(14-17节)。一连串事故,令非利士人长久以来对以色列的辖制,现在松弛下来了。后来,虽然参孙愚蠢地向非利士情妇大利拉泄露他得勇力的秘密,这却导致非利士领导阶层的精英份子死于大衮庙的倒塌事件中。「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士十六30)




假如信徒不应与非信徒结婚,为什么参孙的婚姻是出于神呢?
士师记十四4记载参孙的婚姻乃「出于耶和华」。


  士师记十四3清楚地解释了参孙当时所做的错事——与亭拿的一个非利士女子结婚;他的父母也曾加以劝诫,忠告他不要因着婚姻而舍弃自己的信仰。然而,这个被爱情冲昏脑袋的年青人却坚持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到了第四节,圣经显示了神使用参孙,在未来的数十年内,令参孙成为抗拒非利士人的富有侵略性的战士,「他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若我们只基于上述记载就下结论,说神喜悦参孙破坏摩西的律法(律法严厉地禁止这种通婚的事情),就犯上错误了。然而,上述记载的含意,却是神意图使用参孙,使他成为一个战士,拯救神的子民脱离不敬虔的非利士人的暴虐。因为在那时候,参孙仍乐于与非利士人保持良好关系,他似乎不会拯救同胞脱离信奉异教的地主的辖制。要使参孙成为以色列的战士,就必先令他与非利士人决裂。事实上,参孙与亭拿的非利士女子从未正式维持夫妻关系,但这段不愉快的经历却将参孙带回正路,攻击非利士人。




参孙如何能为他在亭拿的一出恶剧而捕捉三百只狐狸呢?


  士师记第十五章记载了在参孙的妻子被送予其他人之后,他如何向亭拿的非利士人寻仇泄愤。第四节记载:「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的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然后,参孙点着那些火把,放狐狸进入亭拿农人的禾稼中乱窜;这样,他们的禾稼便被全部毁掉。对一般人来说,捕捉一只狐狸已是异常困难了,但至于参孙如何捕捉大量狐狸,圣经却没有只字提及。参孙是否不只拥有超人的勇力,还有异常敏捷的身手,当狐狸逃走时,他能捉住它们;关于这方面,我们不大清楚。又是否参孙设下大量陷阱,捕捉狐狸,然后将它们关在笼内凑够数目,直至足以达成目的为止,这点我们也不能知晓。我们可推想他戴上一双用皮革制成的手套,保护双手免被狐狸锐利的牙齿伤害。无论参孙怎样处理这件事,相信都有他自己的独特方法。任何一位战士,若能仅用一块驴腮骨就杀死一千个持武器的士兵(15节),对他来说,捕捉三百只狐狸就肯定没有多大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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