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是加州道德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日,因为三藩市联邦第九巡迴上诉法院当天宣判加州维护一男一女婚姻定义的第八号提案违宪。大使命中心近日发布公开信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认为法院裁决与真理背道而驰,并呼吁广大教会打破沉默、为主兴起发光。
以下是大使命中心回应「八号提案被判违宪」的公开信全文:
2012年二月七日为加州(美国)道德史上黑暗的一日。因为该日美国联邦第九上诉法院三位法官以二对一之票数,通过一项议案,判决「八号提案」为违反宪法。
查「八号提案」乃2008年加州公民以52%多数通过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但2010年加州法官Vaughn Walker (本身为同性恋者,并与一位男性同居) 宣判「八号提案」违反宪法,应予废除。双方互讼,于今宣判。目前该案已决定上诉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我们从亚洲来美国的人,一直都欣赏西方国家的法治精神。美国一般人尊重法律,他们有时对行政部门(白宫)及立法部门(国会)发表意见及批评,但绝少人批评司法部门(法院)。无论法院(法官)有时的判决如何不合理,不合美国传统,但绝少人提出批评或反对。
遵法、守法原是美好而可取的,但是当「法」的本身败坏,「法官」、「法院」背叛真理时,怎样办?谁来监督法院与法官?若是「法」败坏与背叛真理,而一国的国民依然顺服与不做声,则国家的衰亡不远矣!
更不可理解的,是教会的态度,教会被主任命为世上的光与盐。当我们看见社会黑暗败坏,信仰道德沦亡,法律背叛真理时,教会应该「兴起发光」(赛60:1),并该「大声喊叫,不可止息,扬起声来吹角,向我的百姓说明他们的过犯。」(赛58:1)
但是今天教会的一般情形却是默不作声,自我中心,不理世事。悲哉!
愿神赐给华人教会同工同道们更多对教会的负担,对社会的承当以及对福音的努力,在这个世代为主发光,尽忠到底!
大使命中心同工们谨上
资料来源于《基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