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六章3节)
保罗在这里提到基督徒要审判三个对象:一是世界,二是天使,三是教会内最小的事。 关于审判世界,主耶稣曾预言十二使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十二支派的以色列人(太十九章28节)。启示录也描写基督徒有审判的权柄(启二十章4节)。基督徒既然将来要与基督一同作王,当然拥有审判之权(提后二章12节)。 至于天使受审,圣经有清楚的预言。那些犯罪的天使,被丢在地狱,或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后二章4节)。又说,那些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被锁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节)。这两处经文没有提及这些犯罪的天使将来交由谁人去审判,是否将来要由基督徒去审判呢?天使在地位上,比人为低,他们是为信徒服务的(来一章14节),天使也因着教会而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节),天使也愿意研究救恩(彼前一章10一12节),证明天使在某几方面不及人类。所以犯罪的天使(可能指那些不顺服神所指定的工作而服务的天使们而言),将来受审于基督徒,并不足为奇,但保罗没有进一步解释这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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