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但以理书》9:1-23 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天使拿著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大声、闪电、地震。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随後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启示录8:3-5,11:19) 律法时代,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到至圣所里朝见神。以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工作,圣殿里的幔子裂开了,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这是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是主给我们的特大恩典。但是应当怎样进入至圣所呢? 要进入至圣所必须先经过祭坛,就是借十字架得救恩;再经过洗濯盆,就是用水借著道及圣灵的洁净,然後经过幔子进入至圣所,就是信心借著顺服进入基督里面,与世俗隔开。与主交通,必须要人自己肯踏进门去。所以说,奉献、追求、成圣是自愿的,不是勉强的,一踏进门就要与世背向了。 只有凭著信心踏入门里的人,才能领受神的话(陈设饼),看见灵里的光(金灯台),这样的人才会作祷告的工作(向金坛献香),最後才能进入至圣所,亲近主面。只有学会祷告的人,才能进入主里面,在施恩座前与主相交,并领受主话的真实。 像我们这些人能够到圣所里面来事奉神,是何等不配啊!神既然那样爱我们,我们只有把自己彻底奉献上,满足主心。 一、祭坛──彻底奉献 弟兄姐妹,要想跟从神,要想事奉神,第一步必须有彻底的奉献。这个奉献,不是个仪式问题,乃是以心灵和诚实,把自己献在坛上面。每一个事奉神的人,都应当有这一步经历。如果没有经过祭坛,没有经过十字架爱火的焚烧,那么再往前走,事奉道路就越走越糊涂,越走离神越远了。即或发热心、立志向,即使花很多功夫学习,也还是摸不著神的心意。 事奉神的人,仍在自己里面,那是没有办法得神喜悦的。必须经过一个彻底的奉献,把自己摆在祭坛上面。 1. 手按祭牲头上──与主联合 如果我们查考<利未记>第一章,就可看见献燔祭的条例。 献祭的人,把祭牲牵到祭司跟前,要自己按手在祭牲头上,这是预表献祭的人与祭牲联合。祭牲被杀,就是代表献祭者定罪被杀。只把祭物交上去了,没有伸手去联合,它被杀和我们就不相干。同样,对主的赎罪,我们里面若没有真承认和主联合,恐怕主的死和我们也就没有关系了。 人若没有从心灵深处感觉到罪对自己的压力、罪的可怕、罪的严重,他在神的公义面前,就不会惧怕,不会彻底认罪悔改;那么,即使献上一百只祭牲,也无益处。 一个人到神面前来,要认识奉献的意义。首先对自己的罪有认识──从心里面承认、懊悔自己的罪,知道罪的结果是灭亡;认识到只有主耶稣是我的祭牲羔羊,只有他能替我的罪死,救我脱离神的公义刑罚和我的灭亡。在这个时候,神才能悦纳这祭物。 2. 把皮扒下──与世隔绝 不但如此,把祭牲杀了之後,献祭的人还要亲自把皮扒下来。那就是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认识什么叫事奉的人,他向世界死了,他在世上没有保留了。当他身上有皮的时候,还有名望、地位遮盖他;把皮扒开了,就把本相、虚伪都交出来了。 我们光认了罪还不够。一个真正奉献的人,认罪以後还必须有扒皮的工作!光认罪,不对付罪,那还不行。我们都会有这个经历的:认了罪以後,总是不能得胜它。心里明白这个罪我不能再犯了,可是过不多时,不知不觉又被罪追上了,又重新犯这个罪了。再认罪、再悔改,过几天又软弱了,又去重新认罪悔改──总是被这个罪缠住,脱不出来。 什么原因呢?前人的经历告诉我们说:不但要在神面前认罪,还须在人前对付罪。一个不知道对付罪的人,永远不能胜过罪。要按圣灵的引导,有话语的承认,有物质的偿还等等。圣灵怎么引导你,怎么感动你,你就怎么去对付。这样,每一个罪经过实际对付以後,你才能从心里胜过它,彻底摆脱它的束缚。 我有一个经历,给弟兄姐妹作一个鉴戒。1948年,我在南京某神学院读书。有一次,一个老师(一个很忠心的传道人,很喜欢我)带我到上海去开会(好像是培灵会)。在开会期间,有一天这个老师带我到一个存放各样救济物资的仓库,叫管仓库的人开了门。他说:“因为你也是凭著信心跟从主的,这里面有很多救济物资,救济对象是在中国教会中有缺乏的信徒。我认为你够上资格了,所以带你来,照你所喜欢的,拣几件衣服穿穿吧!” 那我就问:“是不是人家许可呢?” 他说:“没有关系。它的性质就是帮助你这样的人。你已经符合这个条件了,可以去拿,他们不会怪罪你的。” 当时,圣灵在我里面感动说:“没有经过当地负责人的许可,这个事情不大合适。”但是我想,他是很属灵的老师,又是很好的传道人;他这样说了,就不会错。我的年纪很轻,怎么能够明白这么多事情呢?心里想,应当听他的话,所以就跟著他进去了。 可是,圣灵在里面定罪了:“你有了贪心,贪心的後面还有一只偷窃的手。”但是我里面随著人的影响、人的教条、人的榜样、人的规矩,就把里面的感动抹掉了,尽量找理由贿赂自己的良心:“并不是我一个人来拿的,是老师叫我拿的;另外,这东西也不是任何私人的东西,是救济物资,我拿几件不算犯罪。” 所以我就硬著心拣了我所喜欢的东西:这件西装很好,那条领带很漂亮,这个礼帽很好……,拣了一大包回到南京。当我穿上这些衣物时,看看镜子,自己很得意,既漂亮又潇洒。但圣灵却不放过我。外边还可以读圣经,还有聚会,还和别人一起传福音;但当我个人灵修祷告的时候,我里面却跪不下去了。祷告时,里面和神之间有墙隔开了,声音达不上去了。只是按著规矩,按著宗教习惯,祷告也能够跪上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但里面和神没有真正的交通。按外面看,我每天还祷告、读经、聚会、传福音,但是我灵里面说,通向神的道路已经受阻了,灵生命已经下沉了。 一旦灵的生命和神没有交通了,是何等的痛苦!真正有生命、真正尝到过天上那种甘甜滋味的人,是会宝贝这个灵的交通的。所以弟兄姐妹,顶重要的,不是别人断定你的好与坏、错与不错,是自己里面和神有没有交通。如果你里面和神没有交通,就肯定在哪里出问题了。 有很长的时间我里面没有光。我到神面前省察自己:我平常和同学在一起有谦和,有温柔;在学校里面我很守制度、规矩,又经常找一些机会帮助人,作一些份外的好事;有机会还给别人传福音……。从外边看,我是一个很好的学生;按信仰传统来看,我还是个很属灵的青年人。 但是我里面知道,我失去信仰的实质了──信仰不是个教条,不是规矩,而是灵里面和神有交通。我里面和神的交通断绝了,里面的信仰没有了,光保持著外边的壳子。这个没有用处,这个不能救我,不能使我里面的良心归于安息,所以里面非常痛苦。 实际上我知道毛病是出在那一包衣服上,我一直在用理由来贿赂良心,压制良心:“这不是我自己要拿的,是我所佩服的一个属灵人、传道人,他出於爱心帮助我,叫我拿的。那会错吗?” 因为神还是怜悯我,所以神的手抓住我不放,不理睬我所说的理由。神仍然向我隐藏;我需要寻求神,需要和神恢复交通。外边的忙碌、热心不能满足我的干渴,不能使我有平安。 白天我忙碌了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叹息说:“主啊!你又向我遮脸了,我这一天的忙碌落空了。”我跪下来,很虔诚地守著规矩祷告,虽然跪了很长时间,仍叹息说:“主啊!虽然我很长时间跪在你面前,但是我见不到你啊!” 我在学习之外,一天读三、四十章圣经,拼命地读,甚至把吃饭的时间节省下来,少吃一点饭也要读圣经。可是读到後来,我说:“主啊!在圣经里面我没有遇见你啊!读这么多圣经,对我还不过是文字、是知识、是外表,却没有摸到你。主啊!我的读经又落空了。” 假如我不寻求主,可能我里面良心要麻木一点,但是我不愿意舍弃和主交通的甜蜜,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在神面前更加奋斗,更加挣扎。奋斗来、挣扎去,只有一个焦点:“因为你没有顺服圣灵,你做了不应当的事情。”当然,这事情在外邦人身上讲不是个罪;凭肉体来说,也不算是个大的错误。但是神不放过的问题,可不是个小问题;若不悔改、不彻底对付的话,要想见神的面,那是不可能的。 挣扎了近两个月,我投降了。既然这样,我想我可以把衣服重新包起来,交还给老师,让他分给别人。老师若问我,我就说我良心不平安,这样就不算我的罪了。然而我又怕老师的面子下不来。老师肯定想:“哦!你比我还属灵啊!比我还好啊!是我叫你拿的,那我的爱心也错了吗?”为了顾全老师的面子,我就说自己不需要,也不喜欢穿这种外国人的衣服。 这些理由都想周到了,可是当我把衣服包好,要想拿去的时候,我里面还是不平安:“对付罪必须实事求是,有一点假冒,有一点装饰,就不算你对付,是罪上加罪了。”主进一步指示说:“你把它送回原地方去,并且诚诚实实地说,你犯了偷窃的罪。” 我说:“主啊!这个太难啦!同学们和老师都说我灵性好,很诚实,很谦和,是个追求属灵的人。假若我承认我犯了罪,偷了人家这么多衣服,今後老师们对我再也不相信了,同学们要说我‘假属灵’,是‘一个贼’!这话是多么难听啊!面子太难看了!主啊!你给我个通融的办法吧!稍微让点步。这罪我已经恨恶了,我已经吃尽苦头了,我愿意对付这个罪,离开这个罪。只是你的要求太严厉了!” 可是圣灵就是不许可。要想摆脱这个罪的话,我只有从内心诚诚实实地承认自己的罪。实际上我不就是个贼吗?如果不是贪心、为自己求利益的话,就不犯这个罪了。 又经过很多天的挣扎,到最後神的手抓著我说:“你是要和我交通,还是想作个外面的宗教徒呢?”我当然不愿光做个宗教徒,愿做一个和神有交通的人。主说:“诚诚实实地去对付你的罪吧!”因我里面受的压力实在太重,争战也两个多月了,主都不放过我!我只好对主说:“主啊!我不能再抗拒你了。”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把衣服全部包好,背起来往院长家里去。他家还没开大门,看门的问:“你这么早来干什么?”我说:“有急事找院长。”他把院长喊起来。院长本来就喜欢我,他拉著我的手,抚摸著我的头:“小兄弟啊,你这么早来找我,有什么急事情?请给我讲。只要我能够解决的,一定会给你办。” 当他讲这句话的时候,试探在我里面又产生了:“你看,院长这么相信我、喜欢我。如果我说我是贼,犯了偷窃的罪了。这一来,把院长对我的信任都推翻了,那多么可惜啊!”但是一想:“院长可以不相信我,或者把我赶出学校,但只要我和神恢复交通,就够了!我是事奉神的、寻求神的,所以我要追求一个属灵的实际,不愿意活在属灵的外表里。这个苦我是吃够了,我不能不认罪。” 我就跪在地上说:“我今天是来对付罪的。” “你犯什么罪了?我看你在学校里是最诚实、最有忍耐、最爱帮助人的。你还犯罪啊?你讲讲看。” “这个包袱就是我犯罪的凭据。我偷了一大包袱衣服。” 他很吃惊,就问:“你在什么地方偷的啊?是撬人家门呢,还是撬人家墙呢?” “比那个还要厉害!我从存衣服的仓库里面偷来的。” 他很生气:“你胆子这么大啊!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基督徒,谁知是个大强盗!多么可怕啊!” “是的!的确我比强盗还要坏。”我就把这犯罪的过程对院长讲了。 当我这样忧伤、痛哭流泪地承认自己罪的时候,他也一同跪下了。他说:“今天你的认罪,也光照了我的罪。如果你是个小贼的话,我就是个大贼啊!你看我家里面很多东西,都是从仓库里面拿出来的。你看我穿的衣服,也是这样拿来的,因为我也不懂得圣灵里面的律啊!我没有活在圣灵里面。来吧!咱们一同祷告、一同认罪吧!”他就和我一起在神面前祷告认罪。 这一个祷告,话语虽然不多,哎呀!灵里面通了,觉得那不是在院长家里面,好像天为我们开了,我里面也得著释放了。先前看不见主的荣面,这次也看见了。这也是我灵性当中的一个很大的转机。 我把这个经历摆在大家面前,要说明一个问题:想献祭蒙神的喜悦,真正踏上奉献的道路,就要把祭牲的皮扒下来。神对人的要求是从来不马虎的,相反是非常认真的。每一步道路,如果不照神的旨意去走,半步也走不上去。神也不会把他的恩典给你。 我常常说:事奉神,不是一件马马虎虎的事情。想想看,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何等的公义,何等的圣洁,何等的威严!众天使、天使长在他面前都是恭恭敬敬的,一点都不敢随便。<以赛亚书>第六章的撒拉弗在神的宝座面前,尚且用翅膀把脸遮著,不敢直接看至高者主的荣面。我们事奉神怎敢随随便便──高兴了,为主发一点热心;不高兴了、路难走了,那么就另外打算?这样算事奉神吗?这样算奉献吗? 巴不得主给我们看见,我们是不是经过了彻底的奉献。这个奉献不是你祷告的问题,不是一次在神面前许愿的问题。就是说,你经过了神彻底的对付没有?在你心里面,还有什么罪是神抓住你要你对付的?若不及时对付,天长日久了,有很多传统的习惯、很多宗教的知识,使你的良心麻木、糊涂,你就不认为是罪了。但你想和神有交通的话,神决不放过你!他一定用他的爱,要摸著你里面的溃烂处。要过一个奉献的生活,必须剥掉皮,拿掉一切虚假,显出真实丑陋的本相,才能谦卑,才能完全在里面失去自己。如果我们献祭,达不到在神面前蒙悦纳,那个祭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犯了罪以後,就失去和神的交通,不敢见神面,不敢和神来往。後来神给他们安排一个恢复交通的办法,就是流血代赎,用皮子给他们做衣服,让他们穿起来,遮住犯罪後的本相。这不仅是个穿衣服的问题,而是从灵里面看见神怜悯了亚当、夏娃。 亚当、夏娃犯罪後,曾用无花果叶子编作裙子,但什么叶子也不能遮蔽他们的羞耻,不能抵御寒冷。从肉体的软弱上神怜悯他们,用一个皮子做衣服给他们御寒,但这不是神的目的。神的意思是启示说:要想和神恢复交通,想避免寒风的侵袭,要遮蔽自己的羞耻,必须要有一个牺牲作代赎者,担当他们的罪。人和神一交通,神的荣耀、恩典就会环绕人。这就是亚当、夏娃没有犯罪以前所蒙的恩典。神的荣耀遮蔽他们,使他们没有羞耻,他们也不受环境的影响。亚当、夏娃犯罪以後,天就起了凉风。难道说没犯罪以前,就没有风吗?不可能没有风的──万物生长需要有风。风再大,对他们来说也毫无关系,因为他们和神的关系是正常的,万物就都和睦。当他们和神之间一出问题、一断绝交通,环境就变了。仍然是那个风,再临到他们时,他们就受不了!寒冷了,凄凉了。 是的,一个和神没有交通的人,会感觉周围的人都没有爱心,都很毒辣,到处都是冷的、凉的。要恢复和神关系正常,除了为自己的罪献祭、钉死旧人,还要在祭坛上把自己的皮完全扒下来,承认我本相就是如此丑陋。属灵、爱心、诚实、谦卑是装作不了的,现在只有求主作我的一切。 是的,皮没有扒掉,神怎能悦纳你的祭呢?没有经过扒皮的经历,你怎么能说奉献给神了呢?神要我们的,不是外面的体面,而是内里的诚实。神从来是认真负责任的,决没有马虎过。 3. 切成碎块──完全破碎、没有自己 我们又看见,扒了祭牲的皮还不够,还需要把祭牲切成块子。整只的牛、整只的羊献上去,主耶稣并不喜欢。要把祭坛上的祭牲切成块子,摆上去再经过火烧,才蒙神悦纳。 这意思是把“我”这个祭物都切成块子,打乱了,不能联合在一起了。头也碎了,腿也断了,身体也切开了,所看见的只是一块一块的肉,看不见整个的“我”。神悦纳这样的祭物。 一个真正奉献的人会说:主啊!我的人生,没有我的计划,没有我的打算;你看怎样安排就怎样安排。亚伯拉罕出去的时候,不知道往哪里去,他也没有自己的计划。他因著顺服神,一生过著帐棚的生活,今天在这里,明天在那里。不过有一点:在什么地方支搭帐棚,就在什么地方筑祭坛献祭。 祭坛是离不开帐棚的,帐棚和祭坛是联合在一起的。没有帐棚,祭坛就没有了。想保持祭坛的生活,就要有帐棚的生活。罗得下到所多玛,并在那里营造了房屋。房屋是固定且长期的居所,也就是说,他以这世界为家了。帐棚是临时性的,随著神的引导随时迁移、随遇而安。到哪里就可以在哪里筑坛,随时可敬拜神,和神同在。这才是事奉主的人应有的态度。 我年轻时,有对自己一生的营造。我想:要为主作一番工的话,我必须有知识。所以计划用几年时间学一种外文,接下去再用几年时间学另一种外文。多学几种外文,查考圣经就更能正确领会、了解圣经真理。我应当有多种语言、文字恩赐,在教会里面作一个被主大大使用的传道人。 我也思想我的举止动作应当怎么样,衣服穿著应当怎么样。也曾想设计一种衣服的样式,穿出去,叫人一见就知道是个传道人。又想怎样去查考圣经,怎样去追求长进,怎样带领教会……。 真是太感谢主了!主没有按照我的愿望给我成全,反而是经过一年一年的磨炼、一年一年的破碎,叫我看见我以前所设想的,不是事奉神。照我理想、知识上的追求──属灵传统的追求──无非是表现我自己。真照我愿望成全的话,我不就成为追求智慧的亚当一样,陷入罪而不自知了吗?我岂不是反对神、抵挡神、遮蔽神了吗? 幸亏主怜悯了我,让我在茫茫的旷野里面受对付、受造就。这时我才看见什么叫事奉神,就是把我的人生交给主──主看怎样好就怎样,甚至主叫我一辈子病在床上来事奉神,也应当说:“阿们!”主若是把我摆在一间小房子里,不能和任何人见面,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也应当说:“阿们!” 经过多年的磨炼、造就、对付,我才慢慢摸著一点主的心意:“主啊!事奉原来是这样。” 我们如果不被切成块子,不见火在我们身上烧著,那么我们就只能说一点空头大道理。道理不能使别人爱心焚烧,不能给人一个真正爱神的心。只有我们自己被神完全破碎了,才能够在我们身上显出神的荣耀。 神对人的破碎,是一步一步引导的。如果神来强制破碎我们,那还不容易?他有权柄,有能力,不破也得破,不碎也得碎。但神从来不作侵犯人意志的工作;他要人和他同心,和他同工。就是说,他把要求和愿望告诉人、感动人;人若愿意接受神的对付,愿意顺从神的旨意破碎自己,然後神的手才开始在你身上做工作。 我们不要以为,为主吃苦、为主受磨炼,是主苦待我们。如果你不愿意的话,神还不“苦待”你呢!除非我们自己愿意说:“主啊!我奉献给你了。没有我的拣选,没有我的要求,没有我的理想,没有我的愿望,随便你怎么样待我!你使用我的话,我感谢赞美你;你若不使用我,我也愿意谦卑地站在你面前。在你的工作上面,如果使用我,我没有可骄傲的,我并不比别人强。若不用我,叫我做一个人认为平常的信徒,这样度过一生,我也甘心乐意,在大事小事上作一个服事人的人。” 一个人有这样的奉献,神的火必会在他身上烧起来,神也悦纳他的奉献。 “解放”(1949年)以前,我在一所圣经学校读书。学校当然有校长,有教务主任,有老师,还有很多学生。他们从外表看都是很属灵的:学生是奉献作传道的,老师是牧师,神的仆人。可是,在整个学校里面却没有一点属灵气氛。讲台上讲的是圣经,嘴上唱的是诗歌;每天都有敬拜,有聚会──早上有,晚上也有。这环境真是好得很吗?是个属灵的环境吗?但是每个人心里都很脏:有嫉妒、有纷争、有骄傲,甚至还有严重行出来的罪。 在另外一个角落里──在学校的灶房里,有位老弟兄,他是人所不重视的。但他是按著心灵的新样来事奉主、顺服主的。他是没有自己的人。别人看,这个老弟兄不过烧烧饭,也不会讲道,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恩赐,但是他里面有神的火。他说:“我在做一个饼的时候,我感觉这并不是做饼的问题,是我事奉神的工作。我早晨起得很早,去点火烧饭的时候,我里面说,这不是给教师、学生烧饭,而是在事奉神。所以我点火也不敢随随便便,一粒米我也不敢浪费。我做饭做菜能合得别人口味,不是为讨人的喜欢,我是想合乎神的旨意。”在他心里面,没有一点人的影响,没有人的地位。他从心里说:“我这样事奉神,我真不配。” 有一个老师,是个很出名的传道人,领了几天奋兴聚会,但气氛仍是冷清清的,人们心里仍旧冰凉。为什么呢?听的人里面“满”得很,都是来作评论员的──“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得”,“那段圣经我们太熟悉了!”“这节圣经你那样解释,不能令人满意”,“那节解释得还差不多”……这样来听道,效果可想而知。两天、三天、五天的聚会都是在这可怜的光景中度过的。 到最後一天,人看不起的这一位烧饭老弟兄来到了会场,他受感动站起来祷告。他一开口祷告,不得了!有一股很大的能力,抓住了每一个人。人的刚硬都被打破,人的那一个知识的论断、知识的骄傲,都消失了!不得不都跪下来在神面前大哭认罪。从此,那个学校被复兴的火燃烧起来,以後的生活大不一样了。课余时间,再不是去谈论这、追求那,而是去爱灵魂了,到处去传福音。彼此之间不再论断、批评,而是谦卑下来,只感觉别人比自己强,进而彼此都感觉亏欠。这一来你向我认罪,我向你认罪,同学向老师认罪,老师向同学认罪,老师之间彼此认罪,同学们彼此认罪。这一下,学校完全变样了──真正成为一个事奉神的团体了。神也就借著这个团体,掀起一个福音复兴运动,有很多灵魂都得了拯救。 那一位老弟兄,从外表看,他没有担任什么圣工,也没有恩赐来服事神的教会。在这一个神学院里,他没有地位,没有资格讲话。但他里面有一个心志:“我是顺服神的旨意做这工作,没有我的拣选,没有我的要求,没有我的愿望。我只是把自己摆在主的手里。”就是这样一个绝对没有自己的人,神的火把他烧热起来了。 火,它从来是不保守的。如果火要保守自己的话,它就灭掉了。火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要把周围一切燃烧起来,这是火的本性。今天的教会里,何等需要我们作一团火啊!不要怪环境不理想、家庭不同心、教会太复杂。是我们里面太冷了!自己没有被神的火烧起来,怎能把家庭热起来,怎能把教会热起来,怎能把我们的环境热起来呢? 火若在我们中间烧不起来,弟兄姐妹都要省察:自己的奉献彻底不彻底? 今天我们中间,都是事奉主的,都已经奉献过了,可能你奉献十年、五年、三年了。但是回想一下,神的火在你身上烧起了没有?你事奉主以来,有几个灵魂是被你蒙恩的火烧起来的? 我深切感觉今天主实在恩待我们的教会。他有一个愿望,要把更大的托付放在弟兄姐妹身上。他很愿意借著我们把全中国都烧起来。我们不能小看这个职份,不能推却这个使命。但有一点:火在我们中间先烧起来没有?看见弟兄软弱、社会越来越腐败、家庭还有很多人没有信主时,我们的心怎样?求主的爱火在我们中间熊熊烧起来吧! 弟兄姐妹,把我们的心敞开来,不要逃避。应当说:“主啊!我愿意对付我的罪,把我的皮扯开了,把我的肉切成块子献在你的坛上面。”当我们照神旨意把祭物献上去的时候,神会让火从我们身上著起来的。我们就不由得要为主奔跑,要去爱弟兄,要去爱姐妹,爱失丧的灵魂。今天,神在教会里面,何等需要被圣灵之火烧起来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