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恶梦开始
五年前,我由于英文跟不上,要从布鲁克林的高中转到唐人街的学校读书。当时我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用再那么辛苦学英文了,因为在学校里面,大部份都是中国人。也在那个时候,我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都是无心向学的),天天旷课,在街上游荡,成绩差得老师要见家长是家常便饭,还为讨厌的老师取外号。后来上了十年级,情况一点也没有改善,反而变本加厉,一个学期不上学,只是每个月回学校拿subway pass,方便我到处走动。终于两个学期下来,我被赶出学校,这是我恶梦的开始。
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唐人街的一些帮派人物。我一直以来都很崇拜他们,觉得他们很威风,能成为他们的一份子,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英雄感。于是我就与他们以兄弟相称,结党在街上欺负人,当时我觉得很神气,却不知已经一步一步地掉进了深坑。
浪荡生活变本加厉
人是有欲望的,永远不会满足现状,我也不例外。渐渐打架、欺负人已经不能够满足我了,我要的是钱,很多的钱。我毅然加入了黑社会,讨债、打劫……我都干,得来的钱用作花天酒地,每天以日作夜,过着浪荡的生活。我经常不回家,和家人的关系变得很差,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一点也没有顾及家人的感受,变得非常反叛,我行我素,自己认为对的就是对,错的是绝对错。我越来越狂妄自大,任何人我看着不顺眼的,就打;在自己那帮人当中,自然就出类拔萃,当老大。
上的山多终遇虎
有一次深夜一、二点我的兄弟被黑人打,我收到紧急电话,立刻穿好衣服,叫齐人,拿了枪去帮忙。当我们看见那几个黑人,想也没想,立刻冲上去便打。大概过了几分钟,我们听到警车声,随即散开,我和两个兄弟走得比较慢,被警察抓到了。由于枪不在我身上,很快就没事了,只是用了少许钱。本来对我来说这是小事,但从此以后警察对我和我们出入的那一条街特别注意。随后的两个月,我的几个手下都因为讨债而被拘捕了,其它兄弟也都四散,避一避风头。我的势力越来越弱,也越来越惊慌。
我以前所得罪的人知道我失势,个个都说要打我,而警察也密切地留意我,我去那里,那里就有便衣警察。我越来越不安,内心的深处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感,觉得一切对我已经失去意义。我开始对以前所做的后悔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没有人会接受我,我感觉到朋友、家人对我失望的眼神,我开始绝望。
再燃心灵的火
在这时候,李曼彤的出现将我心灵的火再度燃点。当我第一天结识她时,她那完全没有机心的笑容给我很深刻的印象,已很久没有感受到这么真诚的笑容了。她一点也不介意我的过去,天天来到我朋友的杂货店里,为我补习英文,对我讲述耶稣的大能。开始时我觉得神很虚无,很难捉摸,故此我很抗拒。但后来由于她热情的邀请,我去到角声布道团的青少年部。起初虽只是打打桌球、乒乓球,但在那里我感觉到每一个人的真诚。「在耶稣里我们是好朋友」这首歌,是我最喜欢唱的,于是我抱着尝试的心态去接受神、倚靠祂。
经过接触,事实告诉我耶稣是一位实在的神,祂是活生生的。教会送给我一本圣经,我每天都很仔细的看,神的大能深深感动我,祂用祂的宝血洁净我,拯救我这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我不再想念从前的事,因为我已经得到新生,这种喜悦是我从未感受过的。我真的想告诉所有我认识的人,不,是全世界的人,我是一个基督徒!
盼能感化他人
现在重得新生的我,已经将以前的恶习改变,主的带领使我有耐性和能力去戒烟、孝敬父母、不打人等等。很多以前认识我的人,简直不能相信我就是那个臭名远播的Blanke。现在我已回到高中,要完成那未完成的学业。而且无论在学校里、在街上、在家里,我都宣扬神的大能,希望更多人能得救。每晚我都为有需要的人祈祷,特别是我以前的所谓兄弟,我希望凭着我的见证,能感化他们,使他们早日认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