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多妻带来的烦恼


  亲爱的弟兄:

  让我先从你最后的问题谈起:不,我不相信一个人同时爱上好几个女人。当然,那要看你的所谓“爱”是什么意思。如果你的“爱”只不过是与女孩子同床,只不过限于“性”的方面,那么,在肉体的行为上,你当然可以“爱”几个女人;但你提及圣经上的“完全的爱”,除了官能的感受以外,还包括心灵的交通。

  我相信你也曾经听过这一句话:
“一个能容纳多少人的心,反面不能够单独容纳一个人。”这句话是真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Balzac)曾说:“如果说一个人不能单独爱他(她)结婚的对象,就好比一个作曲家必须有多种乐器,才能写出美妙乐章一样荒谬。”正如我所说的,你只能单独对一个女人负起爱的全责。

  你说圣经没有禁止纳妾,关于这点,若要深入研究,非三语两言可以讲完,在这里我只能略作解释。多妻的制度,纵使在旧约时代,也不是“定例”,而是“例外”。亚当,挪亚、以撒,约瑟,以及所有的先知都只有一个妻子,人之所以纳妾,多半是由于产生了幼稚的念头。圣经也多次很实际的指出多妻带来的烦恼和害处——嫉妒(创 16:4),忧伤(创 26:4),偏袒(创 49:4),希伯来文的“第二个妻子”就是“纷争”的意思。

  此外,圣经不但禁止多妻,还给“婚姻”下了一个定义:“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单独)联合,他们(双数)就成为一体。”“一体”也可解作“一个生命”;如作“一个人”解,则来得更贴切。

  结婚以后的男女,就不再是两个人了,他们已合而为一,这是两者的结合。两人成为一体,却仍然分别清楚。这合而为一的个体,有两个重要的部份,那就是“头”和“心”。丈夫可以说是“头”,妻子是“心”,两者对于结合一体的生命,都有同样的重要地位。缺少头或心都不能存活,要是多出一个头或一个心这个个体就成为畸形。这合而为一的个体,只许容纳一个头及一个心。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太监,你的婚姻仍然是婚姻。但你和你的妻子们就不是一体了,也不能成为上帝的形象。上帝造人的时候,是按着自己的形象造的——
“上帝就照着自己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造男造女。”(创1:27节)在多妻制里没有结合的一体,也不能作上帝的伙伴。如此的婚姻不能作为反映上帝“完全的爱”的镜子,只有一夫一妻才能见证上帝的爱。

  朋友告诉你的,完全是骗人的谎话。没有人因婚前禁欲而生病的。梦遗也不是疾病的象征,它只表示你的身体发育成长,有正常的功能而已。这也是上帝创造万物的许多微妙旨意之一,教人把不需要的东西自动排泄出来。完全是这样简单,没有一点不正常,也没有丝毫神秘。

  相反的,如果随便与女子苟合,很容易就会染上性病,更会因心理作用而造成性无能。

  那些教你去和女孩子性交,以免生病或是证明你是正常的人,都是一些不能自制,而为自己想出藉口的狂妄者。

  弗兰沙,请你放心,你的想法和问题并没有使我震惊。我很同情今天许多内心充满抑郁,而又孤立无助的青年。但愿他们都能与你一样,鼓起勇气敞开自己的心,好让我们身为前辈的,在可能范围内给予开导与帮助。

  我以主内兄长的身份向你问安。基督是上帝“完全的爱”的完美形象,无论怎样,他都是永远爱你的。

  

                      杜 

                      二月二十日于B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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