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人与人之间

(一)基本观念

  世界上一切战争祸患,皆因人与人之间各种问题而发生。前面我们曾略为提及,因为人常是以“自我为中心”,于是各种复杂问题便接踵而来。虽然有时人们也会高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口号,但却不一定做得到。“人人为我”是事实,而“我为人人”常是相反的,只知“我为自己”。因此,如何能使各人不为自己而为人人呢?除非我们对人与我之间的基本问题正确的认识和观念。并要寻求可行和当行的方法。孔子曰:“己所不欲,则勿施于人。”这是起码的人我相处之道,最少不至引起冲突,制造纠纷。虽然孔子也曾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积极性的为人之道,但既被认为“仁者”之事,“凡人”就不易做到了。其实这并非有什么难能之处,像耶稣基督曾劝告世人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岂不是近情合理,谁也可以做得到的吗?这也不是理论,只要有“推己及人”之心,就会把人与我之间的距离缩短成为“人我无间”地“人就是我”“我属于人”了。

  关于人与我的关系,应有三个基本的正确观念:

  一、先有人,后有我:无疑的,当我没有出生之前,已有了许多“人”。父母只是许多人之中的两个,是靠那许多人的养活、教育、帮助,才能长成、自立、结婚、生孩子。因此我们除了感谢父母养育之恩以外,也应当感谢许多帮助父母的人。先有人,后有我;先有许多的人,才能生长我。

  二、我先受惠于人:再无疑的,我是赤身露体来到这世界上,如果出生那天没有助产医生和护士,母亲和我也可能因难产而死亡。剪断肚脐带的剪刀,包裹婴孩的纱布等等,无一不是别人为我预备好的。就是母亲,如果没有长奶的东西吃,我也会因自幼奶水不够而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更不论以长以教,事事先受惠于人,乃有今日。

  三、人群大,我身小:更无疑的,先我而在而加惠于我的是一个大团体,而我只是孑然一身而已。彼大我小,彼尊我卑,天经地义,无可否定。那末,尊大为长,以小事大,自亦理所当然而不能不自谦了。

  人与人之间,有两方面的关系:一是横面的关系,如兄弟朋友同事;一是纵面的关系,是上下尊卑之间的关系。一个人若能把纵的关系维持得好,则他对于横的关系自必良好。例如:一个人能孝亲,则必爱其同胞。一个人目无尊长,自必无法无天。圣经记载,敬畏神的人自必远离恶事。经上记着说:“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这里显示,敬老是由于敬神出发的;敬老是建在敬神的基础上。因为敬畏神,人才看见人的地位和尊严,人才会互相尊重,同情互助。

  反之,在一个不信神的社会里,在唯物主义者的心目中,人不过是工具而已,而老年人已失去生产的能力,是社会的消费者,是一个废物而已。人已经失去了人性的尊严与地位,人不过是国家生产的机器。人不是神所创造的,只不过是高等的动物。试问,在这样的社会里,只讲矛盾斗争、利用,怎能产生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关系呢?孝亲与敬老的基础早已铲除净尽了,即使尚有所谓“孝亲、敬老、亲爱、真诚”等类的事,也不过是资本主义与宗教思想所剩余下来的东西,迟早也必会逐渐消失的。

  所以从宗教的立场来讲,要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良好关系,必须先建立神人之间的基础。没有这基础,则任何公共关系不见得都是真诚的,可能是人的一种手注和做作而已,大家还是加以防范才对。写了这许多,总不及耶稣基督的话有意义、有权威、有启发,耶稣曾说:“你要爱主你的神;其次,要爱人如已。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爱是命令的总纲,爱是联络全德的。

  耶稣本人不但沟通了神人之间的关系,他也树立了人与人之间公共关系的楷模。他为人的宗旨乃是:“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固然我们不能够全做到像耶稣,但若能抱定“乃是要服事人”的宗旨,那末什么“人与人”之间的良好公共关系都会建立起来了。

(二)人伦关系

  本来人与我的关系有“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事实上这所谓的五伦并不是人人都有的。极大多数的人不做官,没有君臣之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大都只是半世,并非一生。亦有子然一身而终,或鲜有兄弟者。王老五、独身女,也没有夫妇关系。说来说去,只有朋友一伦倒是自幼到老都存在与需要的。因此我们现在当依一生实际的情况,把人与我的关系分为五种:

  一、亲人,以“血统”为根据,包括内亲和外亲的关系。

  二、邻舍,以“地域”为根据,包括隔壁的邻居和出门时的同舟、同路人。

  三、朋友,以“人事”为根据,包括一般的和特殊的朋友交往。

  四、路人,指素不相识的人,包括近在眼前或远在千里的一切素不通问谋面的陌生人。

  五、仇敌,指因利害冲突而彼此恨恶仇视的人。

  就一般情形言,每人的一生都有这五种人事关系。现在试略述这五种人事关系应有的态度:

  亲人与我:由于家庭生活亲切的关系,由内亲而外亲,虽都统称为亲人,却又有亲疏的分别。大体上乃以血统接近的为亲,其次的为疏。亲人与我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基于家族的“名分”关系;一是基于自身的“感情”关系。事实上自身的感情超过家族的名分。同是子女,为父母的却有喜恶之不同。说穿了不过是父慈子孝,父若不慈,子便不孝了。因为人情原是如此,所以千古称为大孝或纯孝的人便少得可怜了!父子至亲尚且如此,其他更可知了。

  在这里我们应当指出的有两点:所谓亲人之当亲,应注重彼此之间的感情,名分是在其次。所以孟子警告说:“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高,离则不祥莫大焉。”不过,亲人既然有名分,那未各守其本分,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之类,各尽其分,则能和睦相处。相处之道,除不责善之外,孔子也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种彼此隐恶扬善,也是基督教的“彼此切实相爱”的道理。

  邻舍与我:俗话说:“远水难救近火。”又说:“远亲不如近邻。”因为人生是现实的,即如父子、兄弟、夫妇之亲,若不住在一起,有疾病或需要缓急时,便不如邻舍之彼此相助了。于是人生不但需要亲人,更需要邻舍;因为亲人可能不在身边,而邻舍却在附近。邻舍的功用是缓急相济,守望相助,这即所谓“德邻”。德邻必须以德相交;所以孔子曾说:“德不孤,必有邻。”而耶稣则告诫说:“当爱你的邻舍。”“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中国礼记有“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的规定。路加福音15章4至6节,耶稣也比喻说:“你们……去找失去的羊……找着了……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看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罢。”罗马书12章15节也说:“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这就是“苦乐与共”的善邻之道了。

  由于人生苦难的日子多,救助是随时随地需要的,所以耶稣就把邻舍的要义指为“患难的相助”,在路加福音第10章里,指明“落在强盗手中”的人,他的邻舍就是那会怜悯他、救助他的人。

  朋友与我:俗语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如果这句话可靠的话,那么朋友就比父母更重要了,因为朋友是到老的,父母却不能一生照顾我们。而人生出门也比住家的日子多。朋友原有“益友”与“损友”之分;也有“道义之交”与“酒肉之交”之别。孔子告诫世人要交益友不可交损友。益友就是“友直、友谅、友多闻”。孟子说:“友也者,友其德也。”又说:“责善、朋友之道也;父于责善,贼恩之大者。”他也主张父子之间不责善,但朋友之间的责善却是应当的事。此外,大家也知道“朋友有通财之谊”,泛泛之交便没有通财之谊。

  总之,朋友之交有四个要旨:

  第一、要交益友,不可交有害的朋友。这就是圣经上所说的:“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兄弟更亲密。”(箴18:24)

  第二、要交有品德、有学问、正直、能谅又能责善的朋友。圣经也说:“铁磨铁,磨出刃来,朋友相感,也是如此。”(箴27:7)。又说:“膏油与香料,使人心喜悦;朋友诚实的劝教,也是如此甘美。”(箴27:9)

  第三、要有彼此帮助,缓急通财之谊。圣经也说:“好施散的,有多人求他的恩情;爱送礼的,人都为他的朋友。”(箴19:6)

  第四、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朋友有所谓“刎颈之交”,“生死之交”,这是友情的最高境界。此种友谊,自古就有,所以礼记有“父母在,不许友以死”的劝告。“士为知己者死”,这当然是难能可贵的。所以耶稣也曾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15:13)又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于此可见耶稣是友情最高的典型,做耶稣的朋友便最有福了。

  路人与我:亲人、邻舍、朋友,都与我有或亲或疏、或大或小的关系,凡不属于这三类与我痛痒不相关的,那就是所谓“路人”。路人者,在路或过路之人也。不过,人是感情的动物,邻舍、朋友也常常是从“萍水相逢”“邂逅相遇”而来的。俗语说:“路遇不平,气死旁人”;史记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圣经也记载耶稣举例说朗一个路人帮助了一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所以若在患难中,路人便可以成为邻舍、朋友、亲人了。   每一个人既然不免出门在路,也难免有不测之事,那未出门靠朋友,在路就要靠路人了。因此,我们日夕奔走于世路的人,必须记住白居易在琶琵行诗中的名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仇敌与我:人生固然不愿意有仇敌。但因人性是自私贪婪、傲慢的,所以在名利场中,或有意或无意地“树敌”“成仇”也是寻常的事。说来奇怪,所有的仇敌都不是天生的,没有一个仇敌不是从亲人、邻舍、朋友反目而来的。这一事实,说明了造物者并不曾替人类制造仇敌,仇敌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

  俗语说:“冤家路窄”,又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说明了一个人有了仇敌就有许多的痛苦和灾祸。因此,自古也有“化敌为友”的劝诫。然而,化敌为友不是容易的事。中国自古虽然有“以直报怨”和“以德报怨”的主张,却没有具体的做法,只有耶稣立下了两条具体的做法,他说:“你们若单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因此他又说:

  第一、“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3)

  第二、他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罗马书12章20节也说:“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我们相信,谁能遵行耶稣和圣经的训诲,谁都能够把任何仇敌化为良友的。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