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一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五章十节。) 神的号筒吹响,信徒就复活被提去见主了,这是我们极深的喜乐与欢欣的事。当那日,许多人会发现他们的基督徒朋友都不见了,或者是父母发现他们的基督徒儿子失踪了,或者是作丈夫的发现他的基督徒妻子不在了,又或者是作邻居的人发现住在他隔壁的基督徒全家不知道去了那里;或者是有人发现与他正在一同作工的基督徒同伴突然失去影踪。这些人不是躲藏起来,更不是失踪,而是被提到了空中,与那爱他们的主会面去了。被提是一件大喜乐的事,我们被接到空中去,面对面的会见我们常常想慕的主,每次我们记念主的时候,我们在主的桌子的思慕,那时都成了眼见的事。 由于许多弟兄对神的话的领会不完全一样,所以对于被提的事就有几种说法。有人主张被提的时候是在灾前,又有人主张是灾后。有人主张是全教会一同被提,但有人却主张只是局部的得胜者在灾前被提。虽然彼此间的领会不一样,我们都得承认这些弟兄实实在在是弟兄,也实实在在是好弟兄,并不是迷惑人传异端的假先知。所以我们按着圣经的正意,虽不能接受弟兄们的说法,但我们仍然尊重弟兄们的亮光。我们来看看关于被提的一些问题。 一、什么人可以被提 因为主说过,他来的时候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因此,谁被取去呢?谁被撇下呢?就成了我们要明白的问题。如果当主来的时候,我们没有把握被提,我们就得被撇下在灾难里,假如真是这样,这是信徒的悲剧。我们要知道被提的资格,我们也要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资格。 1、是得胜者先被提么? 主来的时候只有得胜的信徒被提,其余的信徒,就是软弱失败的信徒被撇下,在灾中经过磨炼作为补课,使他们生命成熟了,然后再把他们提去。这是教会局部被提的主张,也是多次被提的主张。这种主张主要是把“儆醒等候主来”作为被提的条件,我们不能在这里很详尽的讲述这种主张的依据,但我们不能不指出这种主张在圣经解释上和信徒的经历上有难处,首先是圣经上没有明说只有得胜者被提的事实;其次,在帖前四章说到复活被提的人的资格,只是“在基督里”。再次,因为生活上得胜没有一个谁确的标准,神的儿女对被提的资格就没有把握,因此就失去安息,主不会作叫人没有安息的事。还有,死了的信徒不管是得胜或是失败,都先复活,都能被提,反倒是活着存留到主来的失败信徒不能被提,这在主来说,是不公义的事,因为人早点死了也比活着好,可以免去灾难。虽然这种主张可以激励人爱主,作个得胜者,但是不能因为它能产生好的果效,我们就不顾念神的心意。在圣经的解释上既然有难处,我们就不敢说“只有得胜者先被提”是准确的。 2、全教会一同被提 我们从主的话来看,我们就得承认,被提的资格就是信主得救,得救也就是被提的资格。 我们看从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七节开始的那一段经文,主说到被提的事,就拿挪亚和罗得的事来作比喻。从挪亚与罗得的事来看,那时人在神面前的差别是“信”与“不信”。挪亚与罗得并他们的全家是“信”的,在他们的世代的人是“不信”的所以被取去的就是“信”的人,被撇下的就是“不信”的人。挪亚是得胜的,罗得是失败的,但主却用他们两个人来表明被取去的人。 在帖前四章论到被提的事,我们看见那些复活了并改变了的一同被提的人,都是因信得救的人,在这事实以外,再没有看见有任何的条件了。 我们又从启求录七章九节开始的那段经文上看到,那些已经被提到天上去的人,他们的资格就是“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十四节。) “儆醒”不是被提的条件,而是被提以后在主的审判中受亏损的依据。(参太二十四章十二至五十一节。)“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他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贴前五章九至十节。)既然复活是因着信靠主耶稣,被提当然也是因着信靠主了。 我们在这里不能再多提一些经文来看看,但从上面所引的,我们已经可以得着一个结论,那就是当主来的时候,所有信主的人,都“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章十七节。)如果你是得救的人,你就有资格被提。你若是还没有得救,你就不能被提了。 二、什么时候被提 关于被提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被提发生在什么时候。说到被提的时候,一般来说,可以分成灾前被提,灾后被提,或是灾中被提。归纳起来,就是教会是否要经过灾难,因为在灾中或灾后被提都是说教会要经过灾难的事实,我们也把这个问题看看。 1、信徒要不要经过灾难? 一些弟兄主张信徒是要经过灾难的,因为他们以为信徒复活是在灾难后。(参启二十章四节。)又把在福音书内提到主招聚以色列民的预言看成是教会的经历。(参太二十四章三十一节。路二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节。)还有别的经文加上去,就肯定信徒要经过灾难,但是却不受灾难影响,而在灾中蒙保守。这种主张同样在圣经解释上有难处,若果信徒要经过灾难,那么要经过灾难的信徒只限于活在灾难期的信徒,灾期以前的信徒就与灾难无关了,这是不会有的事,也是不公义的事,主不会这样安排。如果信徒复活来经过灾难,圣经却没有这样的记载。其次,启示录七章内明明是有靠着羔羊的血得洗净的人被提到神宝座前,这和信徒要经过灾难才被提的说话就合不来。再次,教会是无份于“神的忿怒”的。(参帖前一章十节。)而灾难却是称为神的忿怒,(参启六章十六至十七节,十一章十八节,十四章十节,十九节,十五章一节,十六章一节,……)如果信徒要经灾,这种说法就与神的话不和谐了,在解释上有难处了。神要作的事一定不会和他的话合不来,若是在神的话上有难处,就定规不会是神要作的事。 信徒既然不必要经过灾难,那么我们又可以看定了,当主再来的时候,全教会就在灾难开始以前一同被提。这是神的恩典的事实,被提就是我们身体得赎的时候,身体得赎是神恩典的工作。我们是在恩典中得救,也在恩典中得赎(被提),脱离神的忿怒,进入他的荣耀里。我们要大声颂扬我们的主,因为从开始,他就用恩典围绕我们。 2、被提的时刻 神的话叫我们看定,教会是与灾难无份无关的,并且主还有更清楚的应许:“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免去你的试炼。”(启三章十节。)主既然明说他免去教会的试炼,教会必定在灾难开始以前离开了地上。我们要记得,称为神的忿怒的灾难是对不信的人初步的刑罚,而不是对教会的磨炼。 启示录所记述的灾难时期约为七年,分为前三年半与后三年半。(参启十一章三节,十二章十四节,十三章五节。)后三年半既称为大灾难的时候,前三年半称为灾难的起头。这里的七年正好是接上但以理书内的七十个七年的末后一个七年,(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而这些年日里的事是与教会无关的,而是犹太人和圣城作主角的,也既是说,启示录里的灾难日子,教会不在地上,而是到天上去了。所以从启示录四章开始,论到地上的事就没有提到教会,但论到天上的事,就有教会出现。在那时,教会不再是神作工的中心,因为教会已经完成了主给她在地上的托负。启示录六章以后也多次提到在地上仍有圣徒为主争战,那些人是在灾中信主的,和悔改接受主耶稣的犹太人,不是教会。(参罗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 到了启示录第七章,教会在天上出现了。“此后,我观看,见有许多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这些在神面前称扬救恩的人是教会,是已经到了天上去的教会,他们在神面前赞美事奉神,那时我们都在这些人中间,我们面对面的在天上服事那坐宝座的神和羔羊。 究竟教会是在什么时候离地被提呢?帖前四章说,我们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而启示录七章被提到天上的教会却是到了神的宝座,因此教会必是在启七章以前被提,先到空中见主,然后被引到神的宝座前。圣经没有说明,被提发生在什么时候,但教会既是不会遇见神的忿怒,而启六章是神的忿怒显出来,那么被提应当是在启示录六章所记的灾发生以前完成了。我们可以这样说,全教会在灾难前一同被提去见主。 3、灾前一同被提是我们的劝慰 一位主张信徒经灾被提的弟兄,他在学校住宿。一天,他午睡醒过来,校园静静悄悄的,看不见一个人影,与他同住在一起的弟兄也不在房间里。他害怕起来,马上一骨碌的起床就往外跑,正好遇见另一个弟兄从外边回来,他脸色发青的问那弟兄说:“是不是主已经来了,我们被撇下了?”被提本该是我们的荣耀盼望,如果信徒真的要经过灾难,想到被提就没有安息,被提就成了我们的重担和威胁了。“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帖前四章十八节。)被提是我们互相劝勉的题目,也是叫我们得安慰的话。如果信徒要经过灾难,被提就没有安慰的成份了。我们要记得,从神藉着保罗写帖撒罗尼迦前书时开始,一直到主再来以前的一瞬间,被提一直是信主的人的劝慰。只有在灾前信徒一同被提才合平圣经的事实,也只有在灾前信徒一同被提,被提才能成为信徒的劝慰。 三、基督台前的审判 被提是根据神的恩典,不带着任何条件。这要叫不爱慕主的信徒大声高呼了。但是被提以后,我们都到了空中见主,就在那里,主要设立他的审判台来审判我们。“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章十七节。)虽然我们可以安然被提,但我们仍要遇见信徒受审判的事。主是用审判来除掉我们的不洁与不义,却不是用灾难来给我们补生命成熟的课。主必定审判我们,因为他不能因为我们是信徒就不执行公义,反倒因为我们是属他的人,他就先在我们身上执行公义,好显明他是义的,所以我们不要以为可以有资格被提,就不追求讨主喜悦,也不追求顺服并事奉主。这是极大的愚昧。“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章十节。) 1、“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 主对门徒讲到他再来及信徒被提的事的时候,他郑重的对门徒说,“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存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三节。)罗得的妻子是给天使带出所多玛的刑罚的,正好可以代表了一部分被提的信徒,他们是有份在被提的人中,但是在被提以后却受了极大的亏损,因为他们心里贪爱世界,又不顺从神的吩咐。(参创十九章全章。)罗得的妻子出了所多玛,却在旷野受了神的对付,这事给了我们一个大监戒。主要我们回想罗得的妻子,就是要提醒我们不要在主来以前,胡里胡涂的活着,应当把我们的心放在主再来的事上。等到主一来,就欢欢喜喜去见主,不再思念自己家中所有的,也不要给自己所有的累着我们。你要去见主了,还舍不得你在屋子里的所有?如果是这样,罗得的妻子所经历的,就要发生在你身上,你就要受大亏损了。主既是在救恩中赏赐了我们被提的资格,我们一面感恩,也一面追求在见主面的时候,能欢然的站在他面前。 我们把路十七章三十三节和太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节作一个比较,我们就很清楚的领会这里所说的“生命”就是“魂”的意思,“魂”就是人的自我。我们若是体贴魂生命,就是体贴自己的肉体,叫肉体舒服,终究要叫我们受亏损。反过来,我们不体贴魂生命,我们就要在主降临的荣耀中大蒙记念。这是牵涉到国度的荣耀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要作愚昧人,看见了被提的恩典,也要看见基督台前的审判,在那时,我们各人都要向主交上自己的帐。 2、审判的内容 基督台前的审判是怎样的呢?主要审判我们什么呢?“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楷,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林前三章十二至十三节。)这里给我们看到,主要审判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我们在主面前所行的是属于金、银、宝石的,或是属于草木与禾楷的呢?我们不怕作个卑微的人,或作些人以为微小的事奉,只要神看为有价值就够了。人的本性喜欢作大的事,若是只有外表的大而没有重大的价值,如同草木与禾楷一样,那就经不起如火烧的神的审判。在主还没有回来以前,我们就该常常自省:我的生活和工作在主眼中有没有价值?是不是满足主的心,又讨主的喜悦? 主把对信徒的审判作了这样的比方:主把他的工作托付给众信徒,等到一天,他就回来与各人算帐,那些按着主的吩咐作好的,都得了主的称赞,“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喜乐。”那些没有按主的心意作好的,主就责备他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并且不叫他享用主的荣耀和喜乐。(参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节。)弟兄们,这比方给我们一个提醒,主回来的时候,主愿意从你身上看见良善和忠心。良善说出我们里面向主的顺服,忠心说出我们外面事奉的态度。我们的年日、钱财、才干、儿女,……等等,我们要明白这一切都是主托付给我们的,我们就在这一切上面来表明我们的顺服,忠心的事奉主,为着主好好的使用这一切。我们若是这样好好的体贴主,在审判的时候,我们就不致落在主的定罪里。 3、审判的结果 基督台前审判的结果会不会叫信徒灭亡呢?不会的。灭亡的审判是称为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审判不信的人的。信徒得救了,就不会再灭亡。“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三章十四至十五节。)从这里我们就明白,信徒经过审判以后,就会有两种结果,我们若不是得着这一样,就要得着别一样。 (1)得赏赐 我们在主的审判中能站得住,就说明我们在见主以前的年日里,并没有刺伤那爱我们的主。他就要叫我们从他手中得赏赐,不只是他给我们称赞,也叫我们同得他所得的荣耀,又把冠冕赐我们,有生命的冠冕,(启二章十节,雅一章十二节,)也有公义的冠冕。(提后四章八节。)在奥林匹克运动会里,人得着能朽坏的奖牌已经叫人觉得了不起,而主在那日要把那不能朽坏的冠冕赐给我们,(林前九章二十五节。)这是主面前极大的尊荣,也是主为那些爱他又体贴他的人所预备的。 (2)受亏损 主很愿意每一位信徒在那日得赏赐,但是很可惜,不少信主的人没有在这一点上满足主的心意,在那日并没有得着赏赐,反倒受亏损,给主责备。他们的生活与工作没有一样在主面前存得住。虽然他们的得救没有失去,但主的话指出,他们只是仅仅的得救,很危险的得救,如同从火里经过一样。除了得救以外,他们再没有什么了;主为他们预备的,他们也得不着,并且失去与主同得荣耀的福份。在众圣徒应当喜乐赞美的时候,他们却不能喜乐。更重要的就是在那为他们舍弃万有的主面前满脸羞愧。 主说,“我必快来。”我们也说,“主啊,我愿你来。”(启二十二章二十节。)我们等候盼望那荣耀的日子,我们就当战兢恐惧的活在救恩里,也靠主用圣洁尊尊贵保守着自己,叫我们可以欢欢喜喜的进到主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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