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圣经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记载了个很有名的故事。
故事提到一个青年才俊的少年官,来到耶稣面前,问耶稣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先回答他,要守全上帝透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十诫,“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个少年官听了之后回答,“这一切我不仅遵守,而且从小就遵守了!”耶稣听完很高兴,就接着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这少年官听见这话,就甚作难,因为他很富足,后来就忧忧愁愁的离去。耶稣就对旁边的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有些非基督徒看了这个故事就会直接想到,一些人信了耶稣就得遵守十一奉献,将每月总所得捐出十分之一。甚至还有些人信耶稣就得抛弃自己财产去偏远地区传教,就像德蕾莎修女一般过着俭朴困苦的日子。他们认为基督信仰贬低世俗成就,为的是怕人们在世上被金钱困绑。但是却质疑,“信耶稣的人真的不能有钱吗?”也有人因此不太敢信耶稣!
要了解这段经文的意思,其实还必须配合圣经原文的文法阅读,才不至产生类似上述的误解。例如最常见的误解例子就是,当犹太人说“你要爱上帝,恨父母”的时候,意思并非要你爱上帝,敌视父母。当这两句话“爱上帝”、“恨父母”并列时,意思是:“你得最爱上帝、次爱父母”。这是犹太人特殊的一种语文上的夸饰法,不能和中文表面翻译的意思混为一谈。此处经文也是类似。故“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的正确意思是“财主可以进天国,但是不太容易”。另外,也有一些资料显示,句中的“骆驼”可能不是我们在动物园看到的双陀峰、单陀峰,那种会越过沙漠的骆驼;而却是一种用“骆驼毛”织成的线的通称,这种线要拨掉外皮才能顺利穿入针孔。
因此这段经文正确的意思是,财主也可以得救,但是比较难,因为财富常常成为有钱人的上帝。有钱的人不可把财富当作生命的首位,要把上帝当作生命的中心,否则难进天国。至于财富是不是罪恶?这里并没有指称财富就是罪恶! 除此之外,圣经有许多经节提及被上帝称许的人(如,亚伯拉罕、大卫、所罗门、尼哥底母、马可)有些就是大财主。故由此段经文就说“圣经反对财富”或“基督教是财富为罪恶”这反倒是“断章取义”的表现。
很多东西在基督信仰里并非是“罪恶”,好比“财富”、“性”、“地位权势”、、。甚至这些东西在圣经里常被提到是上帝给人们的恩典或是礼物。因此基督信仰不是禁欲主义,一定得居陋巷、着寒衣、独身。而是每个人都有上帝在身上的特殊带领与计画,照着上帝给人不同的领受去过日子。而好比“财富”、“性”、“地位权势”、、都是中性的,无所谓罪恶,端看人如何正确地运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