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报应证明有神
有神必有报应 神借着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十九节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如果有神,这位神一定要公正,有赏也有罚。作恶应该得恶的报应;行善应该得善的报应。反过来说:如果因果报应果然是存在的话,就可以证明必定有一位具有特等智慧,特等能力的神,管理这个因果。我们看不见神,但看他所给的报应分明,也足以证明有神的存在了。这类的事很多,不能一一列举,现在只讲几个实例给大家参考一下: 有位传道人亲眼见到的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乌仁拿的京城加尔可夫,有两个激烈的无神派,当众宣布无神以后,一位向天开枪说:“神!我用枪打你,如果有神,你可立刻报应我,叫我即刻死去!”说完连开两枪。另一个宣传员说:“如果有神,我愿成为废人,终身不能行走!我一天仍能走路,就是证明没有神!”两人演讲完毕,赶去车站,又到另一城市宣传。想不到侧面一辆汽车急开过来,两人正在兴高采烈,不按路线行走,一时急促来不及逃避,一人立时被撞伤,另外一人把他送进医院,已经断气死亡。料理尸身之后,赶上火车,车已开动,冒险向上一跳,想不到车子开得太快,把握不住,滑跌车下,车轮压过两腿,立时把两腿折断,昏倒地下,以后真的成为残废人了。两位宣传员的结局,证明真神实在不可轻慢。再说一件 张之江先生家乡的故事 张家村有位老年人,年终三十晚,从城内收了帐款,骑着小驴,快快乐乐地回家过年,路上忽然看见一个青年,在树上上吊自杀。老人见了就可怜他,急忙把他解开,问他为什么上吊?青年回答说:“我欠人三十块钱,债主催逼没法应付,我想不如一死了事。”老人看他情况实在可怜,为了三十块钱赔上一条性命,实在不值得。怎么能见死不救呢?于是急忙从驴上解开背包,拿出三十块钱,交给青年说:“这三十块钱是给你还债的。”又拿三十块钱给他说:“这是给你明年作本钱的。你年纪还轻,希望很大,快去还了人家的债,明年做个小生意,切切不要寻死。”但那青年看见老人背包很是沉重,知道他还有许多银钱,因此贪心发动,他见四面没有人,就立刻起了恶念。于是正当老人把余款包进背包的时候,偷偷拾起一块石头,对准老人的头顶,用力一击,老人即刻晕倒在地,青年便把所有银元,全部盗去。 过了几个钟点,老人醒来,不知道为什么睡在这里,只是觉得头痛,用手一摸,都是鲜血。后来精神略为清楚,方才想起刚才怎么救人,怎么忽然被人一击,不省人事,心里想道:“这个小子,我救他命,他反把我打死,真是忘恩负义。这人必遭上天的谴责。”他把衣服撕破一块,把头包好,慢慢走回家去。在家疗养休息三个多月才好。 一天老人又进城里办货,看见一个新开茶楼。因为好奇心,进去喝茶。坐下之后,看见帐桌旁边坐了一位年轻老板,面孔好象打伤他的青年人,越看越象,但不敢认,立刻招了茶房谈问:“这个茶楼是什么时候开的?”茶房说:“才开两个月。”老人又问说:“你们老板是谁啊?”茶房说:“就是坐在帐桌上的那位。听说我们的小老板,原来是个穷小子,去年三十晚欠人钱没法还。后来得了一笔横财,他就开起茶搂来了,生意还不坏。”老人再看那位小老板,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如果去找他讲理,没有证据;如果不找他,这个冤枉,哪里去伸诉呢?这种没良心的人,反倒发财。心里越想越气,便用手掌拍桌对天叹息说:“没有神!没有报应!”连拍连说:“没有神!没有报应!” 不久满天忽然黑暗,乌云四起,下起雨来,雷电交加,霹雳一声,竟把小老板打死在地。大家吓得乱跑,那老人立时站起当众说明:“你们不要怕!这事和你们没有关系,是天上的神施行报应!报应那没有良心的人。”就当众说明他怎样救了这小老板的性命,而他竟用仇恨报答恩惠,发不义之财,开茶楼等等故事,大家方才安定下来,颂赞神的公义。转眼天也晴了。只有神知道人一切所行的。你做坏事,以为没有人知道,其实神是样样知道;你瞒得了人,却瞒不了神。神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当你做坏事时,神就在你旁边,你看不见他,他却看得见你。你心想要做的坏事,他也知道。他要照着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人因为没有见到立时的报应,就说没有神,没有报应。这是不对的。 亚萨心怀不平 圣经记着有个义人亚萨,他曾向神发怨言说:“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他们不象别人受苦,也不象别人遭灾。……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的舌毁谤全地。……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因为我终日遭灾难,每早晨受惩治。……我思索怎能明白这事,眼看实系为难。”但是等他进到神的圣所,思想恶人的结局,他便改口对神说:“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他们转眼之间,成了何等的荒凉;他们被惊恐灭尽了。……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篇七十三篇) 神有时不立刻报应 因为他盼望那人悔改,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肯悔改,神便加以刑罚。我们常看到作恶的人,反而发财升官,凡事顺利;一般好人,反不如他,这时,我们的心中千万不要不平,事情要看结局。好比两个商人,各向银行借一万元去做生意。某甲做人正直,省吃俭用,刻苦经营;某乙大吃大喝,狂嫖滥赌。在这一个时期,大家非议某甲做人正直,生活反苦;某乙犯罪,反倒阔绰,真是没有天理。但是到了年终大结帐的时候,某甲把所借的一万元连本带利还给银行,自己还余几万,一家平安过年。但是某乙却把一万元,吃喝用尽,不但利钱缴不出,连本钱也花光了。银行把他交给官府,官府把他下在牢里。这时候你便知道他的结局和报应了。世人将来被定罪的光景也是这样。 上面一个故事,说到现事现报。再说一件 迟慢的报应 一天兜那博士走到乡间,看见一个农民手拿一根大钉,正对钉子仔细察看;博士走到这个农民面前,问他说:“你为什么看这钉子?”农民说:“这钉子是我从这死人头骨中拔出来的。”说时便把坟中的骷髅指给他看。博士心里想了一想:明明是一件谋杀案啊!便向农人把钉子要来,包在自己手巾包里。然后详细打听这坟是哪一家的?是什么人的?住在什么地方?一一记下。博士按照地名门牌访问,到了那家门口打门,有一个白发老太婆出来开门,他便进去和她详谈,问她丈夫什么时候死去?得什么病死的?埋在什么地方?她回答说:“是三十五年前喝醉酒死的,埋在某村某地。”那正是博士所到的地方。博士变脸说:“你的丈夫不是喝醉酒死的,乃是你害死的。”妇人大吃一惊,不肯承认。博士就把手巾包的钉子拿出,给她一看,她脸立刻变白变青。因此承认她在三十五年之前,曾和一个男子相好,便在夜间用酒把她亲夫灌醉,当他睡觉之后,用了一根大钉,从太阳穴钉到脑中,丈夫立刻丧命。博士就把这件事报官,官府把她处死。这里的报应,是在三十五年之后方才实现。我再说 一个死后的报应 大约在四、五十年之前,有个老人,名叫柏杜,他死在美国俄亥俄州,北明顿城里,死的那年是八十二岁。他是一生侮慢神,也不承认有神,更是轻看圣经,他说圣经是假的。在他没有死之前,先为自己建成一墓,墓上盖了一座纪念碑,碑上为自己塑了一个铜像,手中拿着一张纸,纸上写着说:“人类任意行动。”左脚之下有一本书,意思就是圣经。他高举人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要践踏圣经。在他没有死之前,曾说:“如果有神,或者圣经是真的,愿我的墓给蛇来居住。”他想一定没有神,所以不致有蛇住在他的墓里。当他死后,有人把他棺木放进墓穴的时候,他们看见有条大蛇伏在他的墓里。他们杀死那蛇,把它丢去。过不多时,又有四条蛇伏在墓里。看守那墓的人,在那里杀了很多蛇,蛇却越杀越多。前几时,有个基督徒听见这事,不能相信,起身要到那里看个究竟。到了那城,就问一个老人,问他知道不知道那个墓在什么地方。老人回答说:“你们莫非是来看蛇墓的吗?有!那墓离开这里只有几十里路,很容易找。”那基督徒就和他的朋友到了那地,他们看见铜像,就用摄影机拍下照片,看那地上,却有六条大蛇。杀死了一条,又拍了一个照片。守墓的人告诉他们说,早上他刚杀死四条,有时一天就杀死二十条之多,但是越杀却越多起来。在那里别的墓旁都没有蛇。守墓的人又说:“真是神差遣蛇到这墓里来。”那些蛇有青色的,有黑色的。凡住在那地的人,都知道这故事是真的。凡看见这个事实的人,少有敢说没有神,或说圣经不是真的。这是柏杜自己指定的报应,因为他说:“如果有神,愿我的坟墓给蛇居住。”朋友,这样的报应还不是 总清算呢! 那么什么才是总清算呢?关于总清算,圣经上告诉我们说:“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胆怯的、不信的、可僧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才是大结帐,总清算呢!你目前所有的一切,都算不得什么,不过吃用快乐几十年罢了。你在神的审判台前,能够站立得往,才算真有福气呢!那时神要刑罚一切罪人。神在今天有报应,不过显明他是实行公义审判的主;今天的报应,不过是表示将来的审判,也证明有实行报应的“神”。“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马书一章十八节)你如果承认自己有罪,就请你快快悔改,接受耶稣作你的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