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兰德指出,这十三条原则可以归纳成三条,而这三条是信仰的基督。
第一条:上主是存在的。
我们不能用逻辑的推理,一步步的来推断出上主的存在。因为上主的事不是依据逻辑;而是依据经验。我们不能像认识一条理论那样去认识上主,而是应该像认识一个人一样却了解祂。一个曾经亲身体验到上主的帮助和爱的人,根本用不着去找理论的根据来证明。
第二条:上主把自己显明给我们看。
犹太教的人会说,上主借着先知和律法向我们显明;基督徒会说,上主借着耶稣基督向我们显明。对希腊人来说,上主是隐藏的;对犹太教基督徒来说,上主是要让人认识的神。上主愿意人人都能充分认识祂。
第三条:今生并不是终点。
因为今生不是终点;所以今生比我们想象的更重要。我们今生做的每一件事都带有来生的重要性。我们能不能得到永远的来生,要看我们今生活得好不好。
上主是存在的,祂向我们显明祂自己。我们的生命能进入永恒。这是我们信仰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