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四章13节)
本书曾四次提及“睡”,即: 一、“睡了的人”,指在主里去世的人(四章13一15节),共三次。 二、“不要睡觉”(五章6节),是指灵里沉睡而言,所以下文有“儆醒谨守”一语。 三、“睡了的人(五章7节),这里所说的睡了的人与四章所说不同,这是指身体的睡眠而言,因为下文说“是在夜间睡”。 四、“睡着”(五章10节),是指身体睡眠而言,主耶稣再来时,有人睡觉,但有人醒着,均将被提与主在空中见面了。 所有在保罗的心目中,“睡”有三种:即“灵性的沉睡”(弗五章14节),“身体的睡眠”与“在主里去世”。基督徒有“醒着的本份”,即“儆醒”,但也有“安然睡觉”的权利,因为“那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诗一二七篇2节)。同时“在主里睡觉”而去世,是一种福气(启十四章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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