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一章4节)
神学界为着人信耶稣是完全由于“神的预定”或完全由于“人的自由意志”,有多年与多种的辩论,各执一词,各不相让。其实,任何理论的争执,如果某甲完全是对的,某乙的理论则应完全错误,反之亦然。但是既然甲与乙的理论都各自认为绝对对的,那就等于“矛与盾”的理论,实在是可笑的。事实上,人们的任何理论,都带着“地上的偏见”,而不是“天上的看法”。 一、那些主张完全由神拣选人的得救的理论,指出人们能相信那稣而蒙恩得救,是因神老早就“预定”他们要得救。神完全拥有此权柄,使人信那稣,人暗中被引导,走进神的预定中。正如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我们”。又如在罗马书八章29一30节说:“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又在使徒行传十三章48节:“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些经文都作这样“预定论”主张者的有力支持。 二、但那些主张相信那稣与否完全由人的自由意志所决定的人,则指出如果人信那稣是神预定,神便侵犯人的自由意志,人对于得救与灭亡便无义务与责任,人如果不相信那稣,便不应受灭亡的刑罚。人如果是因自由意志而决定信那稣与否,人便有责任,符合“信者得永生,不信者灭亡”的原则。 至于所谓“神的预定”不过指“神预先知道”一切,他预先知道谁会相信谁会拒绝,那些接受救恩的人便进入“神的预定得救的人数目”中而已。 三、可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神拣选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是以“成为圣洁”为神这种拣选的目的,不是指拣选人得救而言。意即,人得救之后,神在那些已经得救的人当中特别的拣选,拣选那些比较爱主、比较肯追求的信徒,使之成为圣洁,过高级的属灵生活,与得救的问题无关。这是另一些解经家的看法。 四、不过,作者本人在此处分析,人的看法与神的看法,来作有关“创立世界以前”或“在万世以前”(林前二章7节)或“万古之先”(多一章2节)的涵意。 人看历史,即过去的事,是把历史放在时间之内,但神看人的一切是在他的眼前,并无昨日、今日与明日之分。换一句话说,人看历史是往后看,用追溯的方法。神看历史的往下看,把人的历史摆在自己面前,人与历史是在时间之内,但历史与时间都在神之内,神不是在时间之内。 保罗所说的“创立世界之前”与“万世之前”不过用历史追溯的方法看过去之事,人看为数千年或数万年之事,神看不过是在他面前的“一点”。保罗所看的创立世界之前在神看来也与“现在”毫无分别。 其实神自从创造人类之后,或说计划创造人类之时,都不断在“拣选”,他拣选亚伯拉罕与拣选保罗,在人看来,其中有二千至二千三百年的距离,但在神看来不过是“拣选的两个对象”,并无时间的因素在内。保罗之所以宣传“创立世界以前”或“万古之先”,乃是用人的时间眼光去看。人所重视的往往是“时间”,神所重视的只是“事实”。 我认为,人得救与否是自由选择的,但人的自由选择是在神的须知之内的,他预先知道谁会接受救恩,但他不侵犯人的自由意志而强迫他接受。那些被神预知会接受的人便进入神的预定中。正如彼得说:“主不愿有一个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章9节)。又正如保罗曾对提摩太说的:“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章10节)。“万人的救主”,谁都可以相信耶稣而得救,但神预知谁信谁不信。“信徒的救主”,那些肯相信的,便进入他的预定“得救的人数”,中,直至此数目满足为止(罗十一章25节)。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曾三次提到“预定”(5、9、11节),这三次预定并非如主张预定论的神学者那样解释,保罗所谓的预定是关于“神的计划”并非关于“个人”。第5节的“我们”并非单指保罗与以弗所的“我们”,乃指他预定的计划是通用于任何时代任何人的“相信耶稣”这个行动,那就是说一切已经相信那稣的人,在主那稣之内的信徒,神所预定的一切计划才能运用无阻。 古代教父奥利金谈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以为神在创立世界以前,“他”已经存在于神前,意即人的灵魂已在天上生存,所以到世上来的灵魂,都早在天上神的预选中。 但这种见解显然是不正确的,而灵魂的问题对人类永远是一个秘密。神老早预备一个救恩的计划是对的,但像奥利金这种“前世”论,并不合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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