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十三章1节)
保罗首次到哥林多传道,在使徒行传是有清楚的记录的,他当时投奔亚居拉和百基拉,一同织帐棚,也一同传道(徒十八章1一4节)。他在那里共住了一年零六个月(11节),以后在使徒行传再找不到保罗到哥林多传道的记录(参哥林多前书及后书第一条难题的研究)。 哥林多属亚该亚省,在使徒行传十九章21节曾记载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保罗到了马其顿之后(徒二十章1一2节),曾走遍该省,然后,“来希腊,在那里住了三个月”(2一3节)。所谓希腊是古名,在罗马帝国时代,希腊属罗马,改称为亚该亚省(见圣经地图6)。所以保罗在希腊住了三个月,很可能就是他与同工们第二次访问哥林多信徒的时候,因为当时亚该亚省只有雅典、坚革哩和哥林多三个城市,是保罗传道所到过的地方。如果保罗这时只由雅典到叙利亚而不到哥林多去的话,他就是“故意不去的”。如果他曾第二次到哥林多作短期访问的话,就只有这一次了。之后,使徒行传不再提及保罗到过亚该亚,或希腊或雅典等地,因为他到耶路撒冷之后,便被拘捕,以后一直成了囚犯,后来抵达罗马。 在本书最初的一段难题研究中提及保罗曾有意“再到哥林多”,但后又改变意向,不到哥林多去,引起哥林多信徒的埋怨,批评他“反复不定,是而又非”(林后一章17一l8节)。所以保罗为自己申辩说:他当时不去哥林多,是为宽容他们(一章23节),但保罗定了主意,要再到哥林多去(二章1节)。 保罗既然在哥林多后书自辩没有到哥林多去的原因,非常可能保罗“第二次哥林多之行”未成功,这事并未记录在使徒行传。这就表示保罗有意“第二次到哥林多”,但取消此行,可是仍然在人们印象中及保罗自己的印象中,当作已经有第二次之行。 因此有不少解经家认为十二章14节和十三章1节的话应作为此解释: 十二章14节“如今我第三次打算到你们那里去”,即第二次曾打算去而未去,如今第三次打算去(原文打算一词在第三次之后,英文亦然)。 十三章1节“这是我第三次(打算)要到你们那里去”,因为第二次所打算的未成功(并非说第二次已去过),现在要作第三次打算。 可是,如果上述这种解释是对的话,问题来了,那是第十三章2节的经文:“我从前说过,如今不在你们那里又说,正如第二次见你们的时候所说的一样,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保罗在此岂非说得很清楚,他曾第二次和哥林多信徒见过面么? 为要解决这节经文的意义,和证明保罗第二次打算到哥林多去而未去的主张,必须根据原文圣经的记录与语气。我参阅过不少外国译本,在这一节圣经的原意都作不同的翻译,但仍以1611年的KINGJAMEs古老译本(即钦定英文本)与原文圣经字句次序完全一致。请记得,希腊文圣经原文并无“句点”,颇似中国古书一样,所以在翻译时把原文分为一句一句,有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原文在十三章第2节排列的次序如下(我不加句点,请读者自己研究): 我从前说过(原文是一个字)并且我现在先说(原文是一个字,先说意即先说后做)好像(中文译为正如)是在场的那第二次并且 不在场如今 对那些 从前犯罪的(一个字)和对那些别的一切(人)就是 如果 我要来到 那 再不 我将宽容 仔细研究这些没有逗点区分句子的原文每一个字,然后,把它们分成短句,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法,而造成意思不同的语气,根据这些认为保罗第二次并未到哥林多去的解经家把这节经文作以下的翻译: 我从前说过,现在我先说,好像第二次和你们在一起一般(其实我不在场),我如今对那些从前犯罪的和其余的一切的人(说),我如果再来,必不宽容。 保罗说这些话,好像与哥林多人面对面说话,作第二次的见面,其实保罗并不在场,只是在信件上会谈而已。 因此,保罗并没有与哥林多信徒作过第二次面谈,保罗只曾作打算要作二次见面,正如上述。 现在保罗第三次打算去,他如果去得成功,必不宽容那些犯罪的(即哥林多前书所详述的)。 到底保罗写完这封哥林多后书之后,有没有再到哥林多去呢?“没有下文”足以证明他再去哥林多,除非在使徒行传二十章2一3节所说,保罗到了希腊小住三个月的时候曾到哥林多处,否则再没有任何经文记载足以证明保罗曾“二访哥林多”了。因为保罗离开希腊再返回北方的马其顿之后,便到耶路撒冷去,跟着到罗马去,永远没有机会再访哥林多了。 因此,保罗只有两次到过哥林多,并没有第三次,但如果使徒行传二十章2一3节他到希腊而避免到哥林多的话,那么,保罗一生只有一次到过哥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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