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保罗是犹太人,何以自称为罗马人?

(徒二十二章25一30节)

保罗是犹太人,但他生在犹太地以外的大数,大数属基利家省(圣经地图第6,徒二十三章34节),是罗马帝国领土之一。

当时取得罗马籍的方法大概有三种:

一、父母生在罗马直属领土,已有公民权者,其子女即为罗马籍人士。可能保罗的父母在大数已获得罗马籍权利,所以保罗说:“我生来就是罗马人”。但他在另外场合,则强调他是犹太人(十二章3节),并且说“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章4节),这就是说,他与他父亲是希伯来“族”,犹太“国”人,但也是罗马籍“公民”。

二、非罗马帝国直属领土人士,如对国家服务,为国家作战有功,均可申请人罗马籍而获得公民权。

三、用金钱购买,其方法不一,正如今日许多人也用此种方法获得某一国的护照相同。当时那位千夫长也是用这种方法获得为罗马公民。根据他的全名为革老丢·吕西亚(徒二十三章33节),证明他是在革老丢为该撒时入籍的(徒十一章28节)。

神要大大使用保罗,老早安排一切计划,连这件事也在神的计划中,使保罗在传道事业上获得许多便利。

据说,保罗为主殉道时是被斩首的,彼得则被钉十字架。按照罗马帝国律法规定,罗马公民不受钉十字架的刑,因为那是为奴隶及帝国属土的犯人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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