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五章34节)
“迦玛列”(GAMALIEL),意即“神的赏赐”,是希列(HILLEL)的孙子。“希列”与“深迈”(SHAMMAI)为犹太人学者,他们各有自己的拉比学校,对律法与口传法令各有不同的巧妙解释,甚至有时意见相反。 迦玛列承受祖父衣钵,继续教学,他是第一个人被称为“我们的拉比”(RABBAN),别的拉比只被称为“我的拉比”(RABBI)。他也是当时犹太公会(等于今日一个国家的国会,操生死之权)的一位议员,据传说他曾当过议会的主席,所以十分受人尊敬。在“口传法令集”(MISHINA)中,有很多有关迦玛列的权威言论与决定,影响犹太人的社会生活甚大云。 因此,保罗在受审时曾觉得荣幸地自称为“在迦玛列们下,按着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徒二十二章3节),以引起控诉他的人注意,安静听他的分诉。 迦玛列可能对于耶稣的事有独特的见解,所以他为被捕的使徒辩护,使徒们因此获得释放。但在任何传说中,并无证明足以使我们相信迦玛列以后成为基督徒,他永远只是一个大拉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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