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路加福音七章所记请耶稣吃饭的西门,和用香膏膏耶稣的女人,是否与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和那女人相同?

(路七章36一50节)

不少人因为对于圣经不熟悉,所以时常张冠李戴,把不同的人物与故事,当作相同的人物与故事来讲说。这里的西门和膏耶稣的女人,便是一例。

路加福音七章的西门是一个不以礼貌待耶稣的法利赛人(36、44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是曾长大麻疯的,并没有说明他是否法利赛人,也没有说他对耶稣无礼。路加所记那个女人是一个罪人(37、39节),耶稣曾赦免她的罪(48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女人是在伯大尼家,与约翰福音十二章的马利亚同一人,耶稣曾赞美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并不是赦免她的罪。

还有,路加所载的西门和女人是耶稣第二次在加利利传道时的事,马太所记乃是最后一个礼拜在耶路撤冷对面的伯大尼的事,显见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人物、地点、时间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假如把这个故事混为一个故事来讲说,会闹出很大的笑话。这就等于“两个拉撒路”的笑话一样,“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复活,复活后因为家境困难,结果流为乞丐,在那财主门口求乞,也浑身生疮,后来又死了,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怀中”。

要分辨两个故事是否相同的方法乃是,①人物是否相同?②地点与③时间是否相同?④故事的上下文的前因后果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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