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二十三章5节)
一、所谓“佩戴的经文”,共分两种,一种是一个小盒子内分四格,将下列四处经文用羊皮写成,分放在四格中。 ①出埃及记十三章1一10节。 ②出埃及记十三章11一l6节。 ③申命记六章4一9节。 ④申命记十一章13一14节。 这小盒子是用带子绑在前额上的,表示终日思想神的话。犹太人到了十二岁,每早晨祈祷时必须戴上这种小盒子。 第二种佩戴的经义是将上列经文写在一小盒子中,系以长皮带,然后绕在左臂上两次,最后绕过中指与无名指。表示他们的手时常做神的圣工。 主耶稣说法利赛人把佩戴的经文做宽了,以便引起人们注意,他们有时把一方寸多的小盒子做到半方尺多大小。可是上主在上述四处经文的话,只是教训中的寓意,并非真的要如此佩戴。 二、所谓“衣裳的穗子”,是指法利赛人所穿长袍下所加缝的穗子而言。穗子共六百一十三条,代表摩西律法和祖宗口传的规矩的数目,其中六百条分缝在长袍下四边,每边一百五一条。另外在袍的叫角打八个美丽的结,又在袍的前面加五条美丽的“垂条”,代表摩西五经,所有穗子用蓝线,表示属天。 主耶稣所穿的长袍也有穗子(太九章20节),不过法利赛人却把穗子做长了(原文是做大了,指做宽而言),以引起别人注意,卖弄虚伪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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